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实行包干使用,不分职务级别,标准由每人32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
二、调整后的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