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供销联社直属机关纪委《省供销联社关于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10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对酒驾醉驾问题的惩处非常严格。党员是党的先锋队,是党的基石和骨干,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意识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并非小事,这种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漠视、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也败坏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更严重损害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教师直接负担着培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历史重任,要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教师酒驾醉驾,将会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给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带来恶劣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学校政治生态不断向上向好,对外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将省供销联社直属机关纪委《省供销联社关于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各党组织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加强纪法教育,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狠刹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时刻紧绷纪律弦,切实增强全体党员教职工纪律观念和法治意识,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全体党员、教师要以案为鉴,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树牢“安全第一”的意识,安全文明驾驶,筑牢“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零容忍”防线,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以实际行动努力捍卫党纪国法的权威,维护党员、教师自身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