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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被追责!九江通报5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近日,九江市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分别是:
  瑞昌市夏畈镇南林村原党支部书记陈世文、村委会原主任吴远岚套取私分征地补偿款问题。经查,2014年12月,陈世文伙同吴远岚套取武九高铁征地补偿款211159.8元。其中,用于村餐费支出58500元、平整土地支出17100元,余款陈世文分得75559.8元,吴远岚分得60000元。2015年1月,吴远岚将其中34432.56元发给漏发补偿款的2户村民。2015年3月,陈世文再次套取征地补偿款53717.9元并侵吞。陈世文、吴远岚分别受到开除党纪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彭泽县黄花镇爱民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凤标、村委会原主任王爱龙骗取、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3年期间,刘凤标与王爱龙以其他村民名义虚报套取危房改造指标,先后骗取三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500元,归个人使用。刘凤标、王爱龙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一年两个月。
  德安县宝塔乡梅桥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谢正友违规发放救助款问题。经查,谢正友在梅桥村2015年冬春生活救助款发放过程中,未按规定召开党员组长会议,仅经村干部商量后,就确定发放补助人员名单,违规发放给3名村干部家属冬春救助款共计9000元。谢正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宁县清江乡龙石村原党支部书记仇银水违规侵占集体山场公益林补助及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问题。经查,2008年-2013年,仇银水将集体山场公益林登记在其本人名下,获得补助资金15810元并用于个人开支,直至组织调查后,才将此款上交龙石村委会;将龙石村二组荒芜耕地登记在其子名下,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16181.72元,用于增加二组的集体收入。仇银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湖口县武山镇武联村党支部书记周益侵占集体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年底,周益将私人购买水泥款10000元,以虚构项目名义在村财务账上报支。2015年12月,在移交某实业公司租用武联村2组土地租金时,故意隐瞒2006年至2008年的土地租金结余款9342元,并据为己有。2015年年底,在发放村民小组长工资时,额外增加8名小组长自费旅游补贴共计1400元。周益收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口县纪委建议武山镇免去其武联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通报指出,上述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再次折射出一些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群众观念淡薄。这些问题如任其发展,必将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啃食群众的获得感,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日前启动的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已充分表明省委整治基层“微腐败”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既要加大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激励保护,充分依靠党内生活解决问题,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前,依纪依规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体现为民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九江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