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 ...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现在,各级纪委发布的一系列党纪处分信息中,不仅严肃通报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还特别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内容。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违纪行为公开曝光,充分体现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寸步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
坚持“两个首先必查”
2015年9月的一天,根据群众举报,天津市纪委对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文利涉嫌违纪问题展开立案调查。经查,张文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700余万元。
在调查这些违纪事实的过程中,一张合影照片引起了注意。照片中的三人分别是张文利,其下属、公司副总经理吴树元以及私营企业老板赵某,照片的背景则是天津郊外的一家高尔夫球场。以这张照片为起点深挖细查,张文利、吴树元两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的问题渐渐“水落石出”。
张文利、吴树元作为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追求奢靡,贪图享受。二人在与私企老板的交往中,接触到高尔夫球,认为这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便频频与老板相约,沉迷其中不能自拔,费用全部由私企老板支付。
张文利、吴树元明知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看到一些领导干部因违规打高尔夫球被查处并通报的消息后,心里也曾经紧张害怕过,担心受到纪律处分。但是,恐惧过后,他们没有选择收敛收手,而是想方设法逃避监督,定下“防查三原则”:一是不开公车、不占工作时间;二是打球不在市内、少去市郊、尽量选外地;三是在天津郊外打球早去早回,躲熟人、避高峰。经核实,十八大以来,张文利、吴树元接受私企老板安排打高尔夫球90余次。
违规打高尔夫球,在一些人眼中似乎是个小事情,实则是纪律意识淡漠、心无规矩的大问题。天津市纪委在纪律审查中,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列为“两个首先必查”内容,在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同时,揪住“四风”问题线索,瞪大眼睛不放过。
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一起
2015年12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伊犁州国资委原党组副书记、主任曹鲁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在调查中发现,曹鲁胜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工程建设、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曹鲁胜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对曹鲁胜执纪审查过程中,调查人员还发现了他长期违规私自占用企业车辆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在对伊犁州某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账目审计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购买车辆记录。账目很清楚,可是车却不见了踪影。随后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某交代,其所在企业曾将购置的车辆长期借给曹鲁胜使用。
对于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发现一起查一起。调查组回头仔细调阅了曹鲁胜及其家人使用车辆等方面的信息,经过深入调查和缜密分析,终于搞清了事实真相。经查,2010年10月,曹鲁胜安排伊犁州国资委监管的前述投资公司购买一辆别克君越轿车,至其本人案发一直供其个人使用。同时,他还长期违规公车私用。
此外,调查人员还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查证了曹鲁胜大肆接受公款宴请和他人宴请的违纪事实。曹鲁胜经常出入伊宁市高档酒店,由相关企业为其购买高档烟酒,有酒必喝、有礼必收,吃喝挥霍费用由下属公司等单位支付。
中央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把享乐奢靡、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等“四风”问题纳入违纪处理情形,体现了作风建设的实践成果,也为纠正不正之风提供了纪律保障。把这些要求写进党的纪律,本身就是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力举措。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无论涉及的是被调查者本人,还是其他相关人,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含糊。
无论其他违纪行为有多严重,对“四风”问题决不放过
“你和某地产企业有什么关系?有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吗?”
“没什么关系,就是和这个企业商谈过合作项目……”
2015年9月,青岛市纪委对青岛日报社党委原副书记、报业传媒集团原总经理王海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通过多次调查谈话,青岛市纪委核清了王海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地产企业安排的境外旅游活动的违纪事实:2014年上半年,该企业与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商谈合作国家广告产业园项目时,邀请王海涛到美国、巴西考察并观光旅游,包括在巴西现场观看一场世界杯足球赛,王海涛表示同意。后王海涛安排青岛报业传媒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以考察调研为名,使用旅行社提供的虚假行程单、邀请函等材料通过了市外办对其赴美国、巴西公务考察的审批,其中费用来源填写为青岛报业传媒集团自筹。2014年7月2日至12日,王海涛在该企业负责人陪同下到美国、巴西等地观光旅游并观看了世界杯半决赛,球赛门票为每人1.8万元人民币。在境外期间,除在美国参观该企业的一个建设项目外,其他安排均为非审批的观光旅游活动,只是在巴西观看世界杯比赛时一并慰问了青岛日报社采访报道世界杯的记者。王海涛此次行程个人花费人民币13.368万元,全部由该企业支付。
此外,在与调查人员的一次谈话中,王海涛提到曾在崂山某酒店参与宴请活动。调查人员立即敏锐地判断这次宴请有可能是使用公款的违规宴请。在调查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之下,王海涛交代了其两次进行公款宴请的违纪事实。王海涛于2015年2月6日在崂山区某酒店、2015年8月6日在市南区湛山四路某菜馆宴请招待朋友,后将招待费用通过集团下属单位做账处理。
无论其他违纪行为多严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放过!2015年11月,青岛市纪委通报了对王海涛的党纪处分。王海涛在任青岛日报社党委副书记、报业传媒集团总经理期间,违反规定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他人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同时还“违规用公款进行非公务宴请,接受企业安排的出国旅游”。经青岛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海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王海涛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年多来,全党上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有口皆碑。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温床,顽固性、反复性很强。作风建设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经常抓、抓经常,形成习惯。在对党员干部进行执纪审查时,不论其他违纪行为有多严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都要一查到底,巩固“不敢”,强化“不能”,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正风肃纪。(转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