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之治”与“圣法之治”
人们通常认为,中国古代多讲人治,不讲法治。这种认识无疑是错误的。几千年前的《尹文子》就记载了中国古代的法治理论。
有一次,田子、宋子、彭蒙三个人一起讨论历史。田子问:“尧时社会太平,这是为什么?”宋子说:“这是圣人治理的结果。”彭蒙说:“这不是圣人治理的结果,而是圣法治理的结果。”宋子反问道:“圣人之治与圣法之治有什么区别呢?”彭蒙答说:“圣人之治,其令出于自己;圣法之治,其令出于公理。以自己的意志为理,就是以自己的意志否定公理;以自己的意志去适合公理,就是用公理否定自己。故圣人之治,独治也;圣法之治,无不治矣。”可能彭蒙的道理讲得太深奥了,宋子还是没听懂。为了让宋子更好地理解,彭蒙又给宋子讲了三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某庄有位老者,威信甚高。他有两个儿子,名字都起得很怪,一个叫盗,一个叫殴。有一天,大儿子盗出门,老者忽然发现他忘了带东西,便急忙拿起东西追赶儿子,一边追一边喊:“盗!盗!”喊声恰巧被两个捕吏听到,以为前面那人是强盗,便冲上去把盗按倒在地。老者见捕吏误会,更着急了,想叫二儿子快点前去解释一下,便回头叫:“殴!殴!快点!殴!”捕吏听见老者喊“殴殴,快点殴”,以为是让打强盗,便把老者的儿子打了个半死。
“盗”和“殴”被大众普遍理解为强盗和殴打的意思,这就是公理。而把“盗”和“殴”作为人名,是老者将自己的意愿加于大众公理之上,其中 www.zhlzw.com 意思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大众面前对“盗”、“殴”二字使用自己赋予的特殊含义,又怎能使众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呢?
第二个故事。有一位长者养一个童仆和一条狗。他给童仆起名叫善搏,给狗起名叫善噬,结果三年无人登门。老者很奇怪,向人打听缘故。别人告诉他,你家仆人善于打人,你家的狗善于咬人,谁还敢去!这个故事也说明个人本意与众人理解不合时,必有不如人意之事发生。
第三个故事。郑国人把没有加工过的玉石叫做璞。一个郑国商人到周国去买璞,有个周国人问他:“你是要买璞吗?”郑人回答:“是。把你的璞拿出来看看。”结果,周人从怀里掏出一只死老鼠,把郑国商人吓了一跳。原来,周国人把没有经过腌制的死老鼠也叫璞。
不知道宋子听完这三个故事是否理解了“圣人之治”与“圣法之治”(1)的区别。按照笔者的解读,要求众人按照圣人的准则去行事就是“圣人之治”,要求圣人行事符合众人的准则就是“圣法之治”。
从理论上讲,圣人符合众人准则的“圣法之治”是最行得通的治国原则,因为大众的公理具有普遍性,而个人意愿则是带有个性和偶然性的。照公理而行则通,逆公理而行则塞。彭蒙讲的三个故事,对“圣人之治”与“圣法之治”(1)作了形象的区分,然而如何实行“圣法之治”则是另一个问题。这不仅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要想达到“圣法之治”,前提是了解众人的意愿,而这不仅需要“众人为师我
为徒”的认识和海纳百川的胸襟,还应具备有效了解众人意愿的渠道。几千年前,祖先为我们描绘了“圣法之治”蓝图的轮廓,为这一蓝图增添色彩至今仍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转载于中华励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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