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果制度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为8700万党员划出了一条道德高线和一条行为底线,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体党员干警要深刻学习领会《准则》、《条例》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党章党纪党规意识,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以自身实际行动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一是要充分认清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重大意义。两项法规的修订及颁布实施,是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要通过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两项法规,特别是党章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二是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通过组织集中学习、授课辅导、个人自学、考试竞赛等多种形式,在法院系统掀起学习两项法规的热潮,不断强化全体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让两项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三是要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中。执行两项法规,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要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审判执行等具体工作实践中体现纪律规矩,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为促进公正廉洁高效司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驻省高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