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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纪实  

牵住“牛鼻子”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江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纪实

记者 施新华 通讯员 李伟

  “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绝不当‘甩手掌柜’,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既挂帅又出征。班子其他成员要各司其职、团结合作,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在江西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强调。
  近两年来,江西省各级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2014年,该省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有71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6人,科级干部691人。对鄱阳县委常委黄某、昌江区委常委陈某等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以上率下,用责任归位督促责任到位
  “省委常委会一定会带头履行责任,抓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省纪委开展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当好坚强后盾……省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上要为全省带好头,也希望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向我们看齐。”在今年1月23日的江西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强卫再次代表省委表态。
  为抓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顶层设计,该省出台了《江西省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这样就建立了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实现由‘软约束’向‘刚性约束’转变。”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吕伟说。
  据了解,江西省委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建设江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约谈督促、严肃问责、听取报告,示范引领,强力带动各级党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全省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省委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吕伟介绍,该省将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合并调整,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省委副书记及有关省委常委为副组长,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该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公开曝光三项制度,充分发挥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约谈,层层传导压力促进责任落实
  “约谈的目的不是评功摆好,而是查摆问题、寻找差距,研究对策、改进工作。”2014年8月21日,强卫约谈南昌、赣州两市市委和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时,开门见山,点明主旨。
  为进一步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江西省委决定,2014年8月底至9月上旬,由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和省纪委副书记“一对一”约谈11个设区市的市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25个省直单位的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
  “通过这种‘一对一、面对面’的约谈,既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和做法,又积极查找整改各地‘四风’问题。”吕伟说。
  据了解,此次共约谈领导干部68人,反馈问题454个,被约谈单位制定整改措施676条。针对约谈中提到的有关问题,上述单位建立台账,制定措施,实行销号整改。
  “反馈的这些问题2014年底基本整改到位。”吕伟表示。
  陪同约谈的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坦言:“省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设区市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在江西还是第一次,这本身就是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各地各部门参照省里做法,以点带面,逐级开展约谈,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传递压力,凝聚工作合力的浓厚氛围。
  与此同时,为增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在江西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先后组织5个设区市市委书记、6个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对1个设区市和10个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全力支持,为纪委执纪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调整后的纪检监察室增加到7个,省纪委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工作人员占行政编制总数的比例达55%。”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11个设区市纪委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的比例均达63%以上,其人员编制数占行政编制总数的比例均达53%以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三位一体”、合力推进“三转”,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种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田”。
  在江西省纪委调研法规室采访时,副主任徐华平递给记者一组数据: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761个,精简率达84.7%;省市两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数量由33个增加到56个;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业务分工1274项、兼职40项。
  据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2014年,全省共查处违规收受“红包”问题63个,处理82人。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同比分别下降25.3%、24.2%、18.4%。
  “2014年,全省共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案件493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01件;省纪委立案41件42人,其中正厅级干部15人,副厅级干部17人。”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指着案件统计表向记者介绍。
  “话说千遍,不如追责一次。”周泽民强调,“今年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