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 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黎晓宏
1月2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2014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巡视工作成效,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高度,第一次鲜明完整地阐释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为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领会中央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要努力做到“四个落实”。
一是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治”要树观念、建制度、明责任,“严”要守纪律、讲规矩、有担当,必须把治和严的要求融入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之中。从巡视情况看,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上下腐败成风、窝案串案频发,管党治党不力、主体责任不落实是总根源。根上的问题不解决好,党的建设就会出大问题。要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监督范畴,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省区市党委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把抓好巡视作为主体责任的具体化。
二是把“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落实到巡视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把握“四个度”,即加大力度、保持强度、坚持法度、提高精准度。巡视工作在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面前要保持政治定力,在繁杂紧张的巡视节奏面前要保持工作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使党内监督没有死角、不留空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三是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落实到巡视成果运用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重构良好政治生态。减少腐败存量重在查处、依法惩治,遏制腐败增量重在震慑、抓早抓小、完善制度。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巡视工作领导有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支持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巡视干部认真履职,巡视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但有的地方发现问题多,处置问题少,巡视成果运用需进一步加强。巡视成果用得好,就能调动党内和群众举报问题的积极性,腐败存量就容易发现,通过有效处置,标本兼治,腐败增量就会逐步得到遏制。这就要求巡视机构要加强减少腐败存量和遏制腐败增量的分析研究,及时将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组织等部门处置,跟上发现问题节奏,有多少就查处多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力度加大,腐败存量自然就会减少。这同时也是一种警示和震慑,有助于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特别是要着眼于抓早抓小,对巡视发现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纪问题及时作出处理,防止其滑向违法犯罪深渊,坚决遏制腐败增量。
四是把“剑指问题、倒逼改革”落实到巡视目标任务中。剑指问题就是要发现问题,倒逼改革就是要完善治理。巡视的目的是立足管党治党、管权治吏,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促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缓急相济,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在治标中治本。“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要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找出“老虎”和“苍蝇”的踪迹,“拔烂树”、“治病树”,推动查处“三种重点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同时,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督促被巡视地区和单位从体制机制和监督管理上找原因、究根源、抓整改,着眼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扎牢制度篱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全覆盖步伐
2015年是落实巡视全覆盖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穿“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提高实效,加快推进巡视全覆盖。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的精神,紧密联系实际部署任务,定好思路、定实措施、定准责任,一项项落实、一步步推进。
“一条主线”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
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是新时期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必须不折不扣落实。下一步,还要从巡视定位、目标、方式、格局、体制机制等方面不断加以细化和具体化,用以指导巡视工作实践。
“四个重点”是:
第一,推进全覆盖。根据中央要求,今年要分领域、分类别开展专项巡视,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的全覆盖。巡视全覆盖任务要实现,但重点不能泛化,专项就是方向,问题就是指向。必须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开展专项巡视,要坚持“三个专注”,即专注于特点、重点、目标。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办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聚焦转型,增强工作实效,做到“三个加强”。
加强统筹指导。统筹要围绕“四个着力”,把握巡视工作全局;指导要围绕专项问题,把握巡视对象特点。统筹就要对巡视对象科学分类,研究制定巡视方案,合理配备巡视人员,及时把握工作进度。指导就要推动巡视组从分析梳理被巡视单位历史文化特点入手,结合各单位廉政风险点,以及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发生机理,掌握问题演变规律,既着力发现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个性问题,摆出典型事例,又着力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共性问题,窥一斑见全豹。
加强组织协调。巡视办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要把组织协调巡视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重点建立“四个机制”,切实提高巡视效能:一要建立与纪委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与巡视工作的对接,做到巡视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二要建立与审计部门的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要建立与公检法司等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四要建立与有关单位的信访应急处理机制,使巡视组在有限时间内,精准发现问题,定点突破线索,形成强大震慑。
加强成果运用。王岐山同志指出,巡视完了就要有结果,如果发现问题不解决,还不如不巡视。必须善用巡视成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着落,关键要落实整改责任。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委是整改落实的主体,一定要把责任压给他们。党委一把手是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要签字背书、尽职尽责。件件有着落,要突出紧迫性。要协调纪委综合研究、优先办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该查就查,该处理就处理,该曝光就曝光,在党风方面违纪了,就先处理党风问题,避免因所有问题堆在一起再处理而增加难度。协调组织部门专项督查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决好吏治腐败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对巡视组移交的专题报告研究提出处理措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参考。
第二,加强“回头看”。对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再震慑”,巩固和深化巡视省区市成果。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要安排“回头看”。有的省区市在这方面已经先行一步,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今年中央巡视办将对尚未检查的9个省区市开展巡视专项检查,对少数长期发现问题少、巡视成效不明显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推动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对巡视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完善巡视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形成以中央巡视为主体、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为基础的工作格局,即“一个主体、两个基础”。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取得了较好成效,强度、力度、效果全面提升,但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还不平衡。今年要重点打牢“两个基础”,真正实现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
省区市巡视工作要抓巩固、抓深入。一要突出巡视重点,盯住一把手。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巡视工作要向地市县一级延伸,盯住一把手,使他们自进入主要领导干部行列起就受到严格管理监督。巡视工作向地市县一级延伸,不是指中央巡视组要对地市县开展巡视,也不是指地市县自身要开展巡视,而是指省区市巡视工作要把地市县一把手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2013年以来,各地共巡视214个地市、1070个县市区,尚有144个地市、1961个县市区未巡视。省区市要把地市县作为巡视重点,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带病提拔”,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二要加快巡视进度,推进全覆盖。截至目前,各地已巡视738个部门和单位,尚有4738个部门和单位未巡视。按照这个进度,省区市对省管单位和部门的巡视全覆盖任务还很重,必须围绕全覆盖目标,创新方式,加快推进。
中央单位巡视工作要抓改进、抓规范。这几年,有33家中央和国家机关、45户中央企业、13家中管金融企业探索开展巡视,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发挥了震慑和遏制作用。但由于各单位性质、任务及系统内部隶属关系不尽相同,情况比较复杂,中央单位在巡视职责定位、谋划部署、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尤其在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上,还需要下功夫。必须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的领导,有重点推进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发挥中央单位巡视的基础性作用,做到以重点促深化、以示范促规范、以调研促提升。摸清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垂直管理职责、双重管理职责和直接管理职责的各类单位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切实解决机制不顺畅、机构不完善、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促进中央单位提升巡视质量。
第四,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制度是建设,执行制度也是建设。制度建设重在制度落地。制度落地,前提在可行、关键在执行、目标在成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完善党内监督制度部署了“四个重点”,就是“一准则、两条例、一法律”。“一准则”是廉政准则,“两条例”是巡视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一法律”是行政监察法。今年上半年要继续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对巡视条例进行修订,做好巡视条例与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衔接,力争6月底前颁布实施。同时,要以巡视条例正式出台为契机,加快制定完善配套制度,逐步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条例为主体、以相关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巡视制度体系,确保依规依纪开展巡视。各省区市和中央单位一方面要注意总结规律,及时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报送中央巡视办,帮助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地,确保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总之,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办要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指导职能,在巡视方式创新、增配巡视力量、强化成果运用、做好服务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推动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