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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瞒报个人事项不得提拔任用  

    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日前,中组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4年的抽查核实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通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一是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上发挥作用。比如,今年以来,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已有五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二是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通过对领导干部“家产”和“家事”情况的抽查核实,对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干净”做官起到了倒逼作用,领导干部的戒惧意识普遍增强。如湖北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在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从严治吏方面的作用已得到强化和显现。

问:对抽查核实中发现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如何处理?

答: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说明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和干部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是否影响任用的意见;对有意瞒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

问:下一步,中组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深入推进抽查核实工作?

答:中组部将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总结推广有效工作经验,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实施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二是针对未如实填报或者瞒报的组织处理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认定和处理办法。三是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让信息查询更快捷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