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12月8日,省纪委通报了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具体是:
1.兴国县古龙岗中学在“控辍保学”中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12月,古龙岗中学在接受县委巡察时,提供报表弄虚作假,将6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更改为非建档立卡学生,以掩盖该校建档立卡辍学学生没有全部劝返到位的事实。此外,该校在向县教育局上报2018年11月至12月控辍保学数据时瞒报辍学学生27人,在上报2018年秋季复学学生名单时瞒报复辍学生6人,在上报2018年职业规划培训名单时将2名没有参加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标注为已参加培训,古龙岗中学校长余世青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8月,余世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德安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违规要求群众提交继承公证书,造成群众办事不便的问题。2016年7月,原省国土资源厅下发文件,明确不得设置要求群众强制公证等环节和程序,德安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汤恒斌作为分管领导,将文件束之高阁,不安排部署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执行上级文件,仍将继承公证书作为办理相关业务必须提供的文书,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汤恒斌被诫勉谈话。
3.南昌高新区麻丘镇高胡村党总支副书记兼农房建设协管员罗国良在农房建设中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5月,罗国良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戚罗某某、胡某某等四户农业家庭户提供虚假的“一户一宅”证明,并利用已过期的老户口簿复印件帮助其申请改建房屋,造成违规审批建房,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1月,罗国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乐平市农业局副局长刘春发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7年12月,乐平市众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6标段在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承建商徐某某中标该项目后,组织当地没有施工资质的人员施工建设,导致该项目建设标准不高,影响村民耕作,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刘春发作为负责众埠镇片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片区外业督查组副组长,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督导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上述标段存在无资质人员施工建设的问题。2019年2月,刘春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泰和县冠朝镇林业工作站原站长康宽仕冒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等问题。康宽仕申领其与他人在塘洲镇、冠朝镇和上模乡承包的916.8亩耕地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弄虚作假,用其亲友姓名替换7户退耕户上报申领,致使7户退耕户未获得2006年至2018年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共计16516元,侵害了群众利益,引发退耕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康宽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当前漠视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涉及多个领域,呈现不同特点。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甚至弄虚作假;有的不罔不顾,把上级文件要求不当一回事,不落实、不执行;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大搞不正之风;有的履行职责不用心不尽力,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视而不见;有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肆意侵吞群众应获得的惠农资金。这些问题败坏了基层干部形象,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必须予以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持续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直面问题,刀刃向内,真抓实改,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推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不断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践行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