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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月16日)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吉安市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吉水县林业局营林股副股长赖仁财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赖仁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服务对象“红包”共计8850元。2015年8月,经吉水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赖仁财行政撤职处分。

  遂川县教育体育局人武部部长彭汇东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5年3月10日和11日,彭汇东为其儿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13750元。在操办婚宴事宜过程中,彭汇东未按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情况。遂川县纪委介入调查后,彭汇东于2015年5月16日将13750元退还。2015年7月,经遂川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汇东党内警告处分。

  永丰县潭头林场场长邹文光违规发放福利和补助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潭头林场违规给全场职工发放节日福利201250元;虚报林场职工法定节假日加班,违规发放补助235100元。邹文光对此负主要责任。2015年7月,经永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邹文光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县财政。

  永新县林业公司经理谭世连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4年,永新县林业公司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茶油、土鸡和猪肉等实物146685元,且白条入账。谭世连对此负主要责任。2015年7月,经永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谭世连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中秋、国庆将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各级党委(党组)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放松、不让步,尤其是警惕穿上隐身衣的“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公款送月饼等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福利等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在中秋国庆期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公开曝光。对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还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形成高压震慑,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吉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