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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2起问题是:

  浮梁县严台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6日,严台村委会违规给村委会书记刘德章、村委会副书记王柳兴(当时主管财务)等村干部发放春节补助,共计金额8000元。刘德章、王柳兴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11月4日,经浮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德章、王柳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昌江区航运管理所所长江训榜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1日,江训榜私自驾驶区交通运输局公车到浮梁县办私事。2015年12月15日,经昌江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江训榜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敛不知止的严肃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