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查处并通报1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腐败窝案
经查,2007年4月初,临川区上顿渡镇章舍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丁岸堂得知区政府正在筹备章舍社区居委会新村建设工作的情况下,为了骗取政府安置地和拆迁补偿费,伙同时任社区居委会主任熊全模、会计付辉昌、民兵营长龙盛高、妇女主任邓燕琴以及上顿渡镇政府驻章舍社区居委会干部吴冬明等人,以他人名义,在未按程序公开拍卖并公告的情况下,于2007年5月10日私自签订购买社区居委会旧教室、旧办公楼等集体资产合同。合同签订后,其6人并没有付款,直到2010年5月才将购买旧资产款项结清。为应对组织核查,丁岸堂等人伪造了社区居委会研究出售资产以及2007年5月10日当天签订合同当天就交了款的的有关会议记录,并使用过期的抚州地区农村经济合作收款收据将交款时间提前至2007年5月10日。
临川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范国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没有现场核实真实面积,多计了土地面积。丁岸堂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假借他人名义,虚报征地补偿面积、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产等方式侵占集体资金,骗取拆迁补偿款39万余元,每人分得6.5万余元,且每人分得一块121.5平方米的建房安置用地,并分别将其转让或建房获利。
丁岸堂等6人身为党员、镇村干部,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产,骗取拆迁补偿款和建房安置用地,并在组织调查期间,弄虚作假对抗组织调查。上顿渡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时任章舍新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殷水清在明知丁岸堂等6人分别以他们亲戚或朋友名义出资购买集体资产以及安置条件明显不符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制止,也没有及时向组织报告,同意6人享有建房安置用地。2010年9月,在组织核实问题时,殷水清不仅知情不报,而且违规同意安置,甚至在组织调查期间仍然隐瞒事实,严重影响了组织调查。范国祥作为临川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严重失职,给财政造成损失。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临川区纪委分别给予上顿渡镇章舍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丁岸堂、时任社区居委会主任熊全模、时任社区居委会会计付辉昌、时任社区居委会民兵营长(现任社区居委会主任)龙盛高、妇女主任邓燕琴,以及上顿渡镇政府驻章舍社区居委会干部吴冬明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上顿渡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时任章舍新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殷水清撤销其上顿渡镇党委委员职务处分,并按程序由任免机关撤销其上顿渡镇人武部部长职务;责成临川区房管局对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范国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