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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巩固纠正“四风”成果,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端午节前夕,吉安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再次敲响正风肃纪的警钟。这4起典型问题是:

  吉州区商务局党委书记钟万祥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0月1日至10月8日,钟万祥多次驾驶公车参加同学聚会、办私事。2015年4月,经吉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钟万祥党内警告处分。

  青原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伏林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3月21日,青原区水务局副局长曾伏林借到东固宣传水法的机会,带其女儿及朋友的女儿乘坐单位的水政监察车,到东固畲族乡赶庙会。曾伏林违规使用公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4月,经青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曾伏林党内警告处分。

  泰和县碧溪镇三峰村原党支部书记樊国胜、村委会主任尹远美以及原报账员樊东胜公款吃喝、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开支问题。2012年至2014年,泰和县碧溪镇三峰村委会招待费总额居高不下。期间,樊国胜、尹远美、樊东胜三人多次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开支在村财务账上报销。2015年5月,经泰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樊国胜、尹远美、樊东胜三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责令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上缴县财政。

  遂川县黄坑中学校长邱新龙、总务主任王红圆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黄坑中学在春节、教师节以及中秋节给全校教职工发放福利。2015年1月,经遂川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邱新龙、王红圆行政警告处分,黄坑中学将三次节日发放教师的实物折款清退入账。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自我约束,同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对照检查。端午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及各种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