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日前,宜春市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4起典型问题为: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张长根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0年至2013年中秋、春节等年节期间,张长根分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19000元。2015年5月18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长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上交财政。 高安市政府副市长席国华违规占用私企车辆问题。2013年6月初,席国华在高安市政府已为其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下,以下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为名,向其分管的某私营企业借用一辆新购途观越野车,除用于下乡检查工作外,还用于个人办理私事,直至2015年3月,才将该车归还私营企业。2015年5月18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席国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何海军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1月,何海军带领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8名工作人员,赴成都参加2014年秋季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展示会结束后,何海军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擅自决定前往乐山、峨眉山、九寨沟等景区游玩,游玩期间出差补助费和住宿费共计9228元,以餐饮等发票报支。2015年5月18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海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上交财政。 上高县政府调研员(民盟盟员)张鲛违规报销发票问题。2011年12月至2014年1月,张鲛利用职务之便,到下属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及家属支付的旅游等费用合计39604元。此外,张鲛还存在其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2015年5月22日,经宜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张鲛违纪问题立案查处。 通报指出,对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再次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信心和决心。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干部由小错变大错、由违纪变违法。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高悬纪律和规矩戒尺,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好班子、管好干部,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通报要求,端午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抓不管导致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一律按“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要充分利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到实处。(宜春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