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作者:纪检 来源:纪检监察 发布日期:2015-03-16
日前,上饶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上饶市属万年师范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夏崇勤,在2014年12月27日举办女儿婚宴时,本校91名教职工送礼,60多名教职工参加婚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山县文广影视局稽查大队长虞小旺,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徐贻康,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德兴市城管局园林处副主任姚嫔,借外出培训学习之机,绕道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鄱阳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党支部书记韦水金,违规设立“小金库”并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三清山枫林办事处柴门村支部书记胡建新,在担任村支书期间,铺张浪费村集体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抓作风建设,唯有一严到底,才算善做善成,要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