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崇义县教育局校建办主任雷健平收受节礼问题。经崇义县监察局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雷健平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成其主管单位予以免职,追缴有关违纪款上交县国库。
2、兴国县卫生局副局长谢兰茂收受节礼问题。兴国县监察局给予谢兰茂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将违纪款收缴上交县国库。
3、寻乌县罗塘中学校长蓝碧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寻乌县纪委给予蓝碧波党内警告处分,将违纪款收缴上交县国库。
4、石城县疾控中心主任温江浩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石城县监察局给予温江浩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违规发放的津贴予以收缴上交县国库。
5、上犹县农粮局党组成员、畜牧水产局副局长何源伟失职问题。2014年5月29日中午下班后,县畜牧水产局罗垂扬、何莹、刘显财在上犹县水南大道晚霞土菜馆参与打麻将赌博,被县纪委、县公安局联合检查组当场查获。上犹县纪委分别给予罗垂扬、何莹、刘显财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犹县畜牧水产局分别免去罗垂扬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何莹人秘股副股长、刘显财营前镇兽医站站长职务。同时,对负有教育、管理部属不力的分管(代管)副局长何源伟进行了问责,上犹县监察局给予何源伟行政警告处分。
6、赣县卫生局副局长刘茂喜境外赌博问题。赣县纪委给予刘茂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免去刘茂喜县卫生局党组成员、卫生局副局长、县卫生局人武部部长职务。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8月22日中央纪委召开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守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要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力量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着重查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向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中秋、国庆将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六不一带头”。(赣州市纪委 缪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