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土系统“腐败群案”的警示
作者:审计监察室 来源:纪检监察 发布日期:2011-06-14
近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陈爱民被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在此之前,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另外两名原副厅长许建斌和李江华同样因收受巨额贿赂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无期徒刑。
4名在职副厅长3人落马,江西国土系统一年多来共有13名领导干部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透过这一“腐败群案”,尤其是南昌市国土局原局长周宏伟一案中房地产开发商“排队送礼”等细节,充分暴露出国土资源管理权过度集中、权力监管严重缺失等问题。
昔日“政坛明星”沦为土地巨贪
47岁的李江华曾被看成是江西省的“政坛明星”。他不仅拥有博士头衔,更因10年前就从副处直接破格提拔为副厅,成为江西省当时最年轻的副厅级干部。
然而,今年4月16日,随着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李江华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让这名“明星官员”的政治生涯彻底划上了句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李江华在担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7年时间内,利用分管土地规划、地籍、土地利用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24人的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574.4万余元。
至案发时,李江华除了单位分配的房子外,还在北京、海口、南昌等地拥有多处房产,在查获的大量赃物中,有金砖金条、高档首饰、名贵字画瓷器、名贵相机等,仅高档酒就有200多瓶。
42岁的许建斌同样拥有博士头衔,2003年作为“博士服务团”成员,从国土资源部整理中心副处长任上下派到江西省上饶市挂职,任市长助理。由于政绩突出,许建斌于2007年8月调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任副厅长。
无论是在国土资源部、上饶市还是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任职时,许建斌的职权始终与国土资源管理紧密相连。2002年至2009年,许建斌多次收受设计院、建筑企业、拍卖公司等单位及个人贿赂。其中,仅索取、收受北京方地设计院、北京农发设计院院长薛某的财物就达人民币145万余元,甚至主动要求一企业老板为其购买价值50多万元的宝马轿车,外加20多万元的停车位。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许建斌共受贿221万余元。
3名落马副厅长暴露的腐败问题中,虽然有些是在地方任党政领导时所为,但在国土管理环节引发的腐败占大多数。例如,陈爱民在担任鹰潭市委常委、贵溪市委书记和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累计收受贿赂达200余万元。其中,为帮助一名房地产公司老板获得土地,陈爱民不惜违反土地转让必须挂牌出让的规定,即使在上级管理部门明确要求纠正的情况下,仍要政府为老板垫付土地出让金,使其低价获取土地。
在查办江西省国土资源厅3名原副厅长案件的过程中,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法,深挖细查,又严肃查处了省、市、县国土资源系统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省共立案侦查国土系统受贿案件13件13人。
而2006年以来,江西全省11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有4名正副局长、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有29名正副局长被查处。其中,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宏伟、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何学锋等一批手握大权的土地官员均赫然在列。
“排队送礼”背后的权力寻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受到土地官员手握行政审批、执法、大额度资金的管理和支配等巨大权力的吸引,江西查处的一系列国土腐败官员背后,房地产商的身影总是相伴相随。
“土地爷”们手中的重权,无疑是行贿者趋之若鹜的最大动因,这在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宏伟一案中显现得尤为典型。据查办此案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透露,周宏伟收受他人贿赂大多发生在节假日前后,一些地产商老板打着春节拜年的名义,排着队向周宏伟送礼,办案人员搜查其办公室发现,房间内堆放的名贵礼品琳琅满目,仅用于装钱的信封就有40多个,共计300多万元。其中,在现场搜查出的几个大信封中,每个都装着几万元。
“送礼的人太多,有的放下就走了,连人都不认识,根本记不清哪笔钱是谁送的。”周宏伟在接受办案人员审讯时交代。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认为,房地产开发商们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了在土地出让中得到实惠,或在置换土地、办理土地证等方面占得先机。
作为“回报”,在累计收受他人贿赂财物579万余元之后,周宏伟在土地过户、土地证办理、增加容积率等方面,为开发商们提供了种种“便利”。
接连不断的金钱诱惑导致手中的权力失控,成为周宏伟等腐败土地官员们的共同特征。
周宏伟在《悔罪书》中这样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和财富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好体现’等错误观念腐蚀了自己的思想和灵魂。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与大款、老板打交道,为寻求我的帮助,一些大款、老板一掷千金,不惜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送给好处,一旦经受不住这样的考验,就会走向犯罪深渊。我就是他们的牺牲品。”
“土地资源、房地产等背后的巨大利益,让各种权力交织其中,更让监督环节形同虚设。”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颜三忠认为,由于土地供给权由各级政府所辖的国土部门所垄断,而部门权力又集中在主要官员手中,这种既不透明,又难以受到监督的公共权力为寻租留下了余地。
权力约束亟待制度突破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成为腐败高发领域,在凸显土地和矿产稀缺资源背后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的同时,集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于一身的国土管理部门存在的监督盲点和管理漏洞也暴露无遗。
6月17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今年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覆盖全国的第一年,也将第一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责任人施行问责。近期国土资源部将组成15个督导组,对各个省进行检查;随后国土资源部将约谈违法用地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9月,将对各地的情况进行评估、检查、验收,根据最后的结果启动问责程序。
“必须通过体制机制的完善,最大限度减少国土官员腐败的机会,同时,通过增加腐败的‘机会成本’,让腐败国土官员伸手必被抓。”颜三忠认为,由于来自外部的监督往往受到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必须将监督渗透到权力运行过程中,在政府部门内部将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立,对国土资源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进行有效监督,改变事后查处、“前腐后继”的恶性循环。
最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加大了土地管理领域、矿产开发领域的专项治理。截至今年5月,江西国土系统共有16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并对查出的130余个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防范整改。
江西省政协常委李季仁在对重点领域腐败现象进行调研后认为,国土系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根子还在权力失控,只有通过有效的手段实现对权力的监督,才能杜绝腐败现象。他认为,在解决权力封闭运行问题,实现土地出让、规划、调整等信息透明公开的同时,还应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财政对土地的过度依赖,弱化地方“以地生财”的冲动。
“新华视点”记者 胡锦武
新华社南昌6月20日电
4名在职副厅长3人落马,江西国土系统一年多来共有13名领导干部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透过这一“腐败群案”,尤其是南昌市国土局原局长周宏伟一案中房地产开发商“排队送礼”等细节,充分暴露出国土资源管理权过度集中、权力监管严重缺失等问题。
昔日“政坛明星”沦为土地巨贪
47岁的李江华曾被看成是江西省的“政坛明星”。他不仅拥有博士头衔,更因10年前就从副处直接破格提拔为副厅,成为江西省当时最年轻的副厅级干部。
然而,今年4月16日,随着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李江华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让这名“明星官员”的政治生涯彻底划上了句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李江华在担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7年时间内,利用分管土地规划、地籍、土地利用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24人的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574.4万余元。
至案发时,李江华除了单位分配的房子外,还在北京、海口、南昌等地拥有多处房产,在查获的大量赃物中,有金砖金条、高档首饰、名贵字画瓷器、名贵相机等,仅高档酒就有200多瓶。
42岁的许建斌同样拥有博士头衔,2003年作为“博士服务团”成员,从国土资源部整理中心副处长任上下派到江西省上饶市挂职,任市长助理。由于政绩突出,许建斌于2007年8月调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任副厅长。
无论是在国土资源部、上饶市还是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任职时,许建斌的职权始终与国土资源管理紧密相连。2002年至2009年,许建斌多次收受设计院、建筑企业、拍卖公司等单位及个人贿赂。其中,仅索取、收受北京方地设计院、北京农发设计院院长薛某的财物就达人民币145万余元,甚至主动要求一企业老板为其购买价值50多万元的宝马轿车,外加20多万元的停车位。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许建斌共受贿221万余元。
3名落马副厅长暴露的腐败问题中,虽然有些是在地方任党政领导时所为,但在国土管理环节引发的腐败占大多数。例如,陈爱民在担任鹰潭市委常委、贵溪市委书记和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累计收受贿赂达200余万元。其中,为帮助一名房地产公司老板获得土地,陈爱民不惜违反土地转让必须挂牌出让的规定,即使在上级管理部门明确要求纠正的情况下,仍要政府为老板垫付土地出让金,使其低价获取土地。
在查办江西省国土资源厅3名原副厅长案件的过程中,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法,深挖细查,又严肃查处了省、市、县国土资源系统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省共立案侦查国土系统受贿案件13件13人。
而2006年以来,江西全省11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有4名正副局长、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有29名正副局长被查处。其中,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宏伟、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何学锋等一批手握大权的土地官员均赫然在列。
“排队送礼”背后的权力寻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受到土地官员手握行政审批、执法、大额度资金的管理和支配等巨大权力的吸引,江西查处的一系列国土腐败官员背后,房地产商的身影总是相伴相随。
“土地爷”们手中的重权,无疑是行贿者趋之若鹜的最大动因,这在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宏伟一案中显现得尤为典型。据查办此案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透露,周宏伟收受他人贿赂大多发生在节假日前后,一些地产商老板打着春节拜年的名义,排着队向周宏伟送礼,办案人员搜查其办公室发现,房间内堆放的名贵礼品琳琅满目,仅用于装钱的信封就有40多个,共计300多万元。其中,在现场搜查出的几个大信封中,每个都装着几万元。
“送礼的人太多,有的放下就走了,连人都不认识,根本记不清哪笔钱是谁送的。”周宏伟在接受办案人员审讯时交代。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认为,房地产开发商们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了在土地出让中得到实惠,或在置换土地、办理土地证等方面占得先机。
作为“回报”,在累计收受他人贿赂财物579万余元之后,周宏伟在土地过户、土地证办理、增加容积率等方面,为开发商们提供了种种“便利”。
接连不断的金钱诱惑导致手中的权力失控,成为周宏伟等腐败土地官员们的共同特征。
周宏伟在《悔罪书》中这样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和财富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好体现’等错误观念腐蚀了自己的思想和灵魂。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与大款、老板打交道,为寻求我的帮助,一些大款、老板一掷千金,不惜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送给好处,一旦经受不住这样的考验,就会走向犯罪深渊。我就是他们的牺牲品。”
“土地资源、房地产等背后的巨大利益,让各种权力交织其中,更让监督环节形同虚设。”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颜三忠认为,由于土地供给权由各级政府所辖的国土部门所垄断,而部门权力又集中在主要官员手中,这种既不透明,又难以受到监督的公共权力为寻租留下了余地。
权力约束亟待制度突破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成为腐败高发领域,在凸显土地和矿产稀缺资源背后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的同时,集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于一身的国土管理部门存在的监督盲点和管理漏洞也暴露无遗。
6月17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今年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覆盖全国的第一年,也将第一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责任人施行问责。近期国土资源部将组成15个督导组,对各个省进行检查;随后国土资源部将约谈违法用地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9月,将对各地的情况进行评估、检查、验收,根据最后的结果启动问责程序。
“必须通过体制机制的完善,最大限度减少国土官员腐败的机会,同时,通过增加腐败的‘机会成本’,让腐败国土官员伸手必被抓。”颜三忠认为,由于来自外部的监督往往受到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必须将监督渗透到权力运行过程中,在政府部门内部将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立,对国土资源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进行有效监督,改变事后查处、“前腐后继”的恶性循环。
最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加大了土地管理领域、矿产开发领域的专项治理。截至今年5月,江西国土系统共有16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并对查出的130余个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防范整改。
江西省政协常委李季仁在对重点领域腐败现象进行调研后认为,国土系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根子还在权力失控,只有通过有效的手段实现对权力的监督,才能杜绝腐败现象。他认为,在解决权力封闭运行问题,实现土地出让、规划、调整等信息透明公开的同时,还应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财政对土地的过度依赖,弱化地方“以地生财”的冲动。
“新华视点”记者 胡锦武
新华社南昌6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