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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2018年1月11日上午,学校纪委协调组织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学校党委书记代表学校党委与全校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非党员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责任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洁、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第二,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三,严格执行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第四,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洁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第五,及时了解所辖部门的教职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第六,经常关心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第七,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学校党委书记赵恒伯同志指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要带头转变作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全面从严管党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