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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1月13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赵恒伯代表学校与全校各部门、分院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赵恒伯书记指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是立下了“军令状”,意味着责任扛在了肩上,绝不能一签了之,要经常看一看责任书,时刻绷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这根弦;各部门、分院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责任书的内容,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逐级分解、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赵恒伯书记对与会人员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二是要认真厘清并切实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全校上下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三是要狠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的执纪监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五是要加强管理监督,把好廉政风险防控关口,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宣传部赖旭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