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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完善“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监督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现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理解,并督促其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党组织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教职工自觉遵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吃喝送礼歪风,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餐桌上的腐败”,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之风,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婚嫁陋习、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引领社会新风尚。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党组织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做好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审签工作。审签权限和程序如下:

   (一)学校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含)的报告单(含事前报备单、事后报告单)呈校党委书记审签后,交校纪委综合办,由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备案事宜;

   (二)学校中层正职以下干部(不含)和教职工的报告单(含事前报备单、事后报告单)由所在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审核意见可签在表格空白处),交党政办送呈校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审签,然后交纪委综合办备案;

   (三)离退休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要求“两报告一承诺”,但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移风易俗有关要求。

   (四)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单、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单,请登入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官网→党建视窗→纪检监察→文件资料栏中自行下载打印。 

   (五)教职员工在操办事宜前,要如实填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单,如操办丧葬事宜等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报告的,可先口头报告,并在事后5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结束后,要在10天内填报并上交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单。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将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要求报告,或者违背报告内容、承诺和相关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构成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单处、并处组织处理。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严重餐饮浪费的,同样用纪律的尺子来衡量,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

 

附件:1.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单

2.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单

3.填写说明

4.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完善“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监督的通知(赣纪发〔2022〕7号)

5.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 “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赣纪发〔2014〕15 号)

6.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赣纪字〔20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