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廉政导向

一把手违纪 庐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向纪委吐露心声  


一把手违纪 庐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向纪委吐露心声


      去年出台的问责条例明确规定,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眼下,下属违纪,一把手“挨板子”的情况屡见不鲜,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为常态。但一把手违纪,下属不知情也挨“板子”这事儿恐怕就不多见了。日前,庐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查洪浪就满腹委屈地走进了市纪委的大门。
      一个根据真实谈话记录整理的故事,大家不妨看到最后。


      我叫查洪浪,现任江西省庐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这几天,委屈、焦虑、不甘的情绪笼罩在我的心头,这一切都源于市纪委对局党组书记、局长于贤贵在2017年元旦期间,为感谢个体老板朱某某对其在乡镇工作期间的支持,应朱某某要求,为其购买了某温泉度假村一张面值18000元的消费卡,并开具住宿、餐费票据公款报销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并给予于贤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我作为分管领导,也被诫勉教育并在全市通报。
      虽然心有不甘,但该面对的始终要面对,而且我也想将自己的委屈说出来,就算结果不能改变,但至少我争取了。于是,4月13日,我走进了市纪委的大门,接受诫勉教育。对我进行诫勉教育是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况晋民。
      我一进门,就情绪激动地说:“一把手”违纪为什么要分管领导买单,为什么要把板子打到我身上?我想不通!”
      晋民同志给我倒了杯茶,让我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然后给我分析起来:“根据你们局里的分工,你对资金支出是负有审核责任的,你只要看发票和附件,就能发现这些根本不是你们局里的消费,这点你认同吗?”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时给我签字的住宿费发票附件上,确实都是陌生人的名字。想到这,我有点心虚了,但还是心有不甘的争辩道:“虽然当时对这些发票有疑问,但局长先签了字,我难道能不签字吗?这也不利于班子团结啊!”
      “班子团结不是要你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晋民同志说,“作为班子成员,你本身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就负有‘一岗双责’责任,发现问题你就应该及时在班子会上提出来,即使最后的结果依然,但至少你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尽到了提醒责任,也就不会有今天的后果发生了。”
      听完晋民同志的话,我沉默良久,虽然内心还是有点难以平复,但我知道,这次被问责,一点都不冤,确实是我工作不细致、存在惯性思维和麻痹心理,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才放任了违纪事实的发生。
      在诫勉教育结束后,对我们问责的通报也发了出来并在微信群里铺天盖地转发,在面对朋友同事各种复杂的眼神时,我的内心很平静。因为通过这次问责,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对于我,对于全市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一次及时的警醒,让我们明白了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个领导干部都必须担起的责任,不管在哪个岗位上,一刻都不能放松。
(内容根据查洪浪谈话记录整理作者:庐山市纪委邹平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