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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委常委聂小乐违反组织纪律、收受"红包&q  ...

      近期,抚州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起县级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收受“红包”案件,并将这起抓早抓小的典型案件向全市发出通报。

  经查,临川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聂小乐违反组织纪律,隐瞒未申报在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购买的房产;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对收受的“红包”不自查、不上交,在与其兄妹合资建私房过程中利用职务影响本人少交规费;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为私家车加油、维修、装饰;违反财经纪律,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形势下,仍然顶风违纪,虚开发票套取现金滥发福利等。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按照组织程序免去聂小乐临川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规矩意识,坚守纪律底线。始终绷紧加强作风建设这根弦,彻底抛弃错误认识和侥幸心理,杜绝公款私用和违规发放福利,坚决抵制“红包”歪风,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 (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要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要求,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随时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抓早抓小,严格执纪监督。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还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着力建立讲规矩、守纪律的长效机制,营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遵守纪律、自觉维护纪律的良好氛围。(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