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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395件  

严查“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 
前10个月我省查处案件395件 同比增长12.2%

    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前10个月,全省共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395件,同比增长12.2%。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查处的对象,是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为实现精准办案,省纪委制定了《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建立线索排查会议制度,通过集体排查,加强对反映“一把手”问题的核查处理,确保对每一条线索进行有效管控。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3883件(次)、初核6418件、立案5676件、结案5044件、处分556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99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7.2%、33.0%、24.3%、20.7%、20.7%、11.2%。 

  为强化震慑效应,我省把查办大案要案摆在核心位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省纪委常委会经常听取相关调查汇报,组织协调重要案件查办,及时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反映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的,要求在报请设区市党委立案的同时报省纪委。前10个月,全省立案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76件,同比增长55.8%。省纪委严肃查处了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萍乡市政协原主席晏德文、东华理工大学原校长刘庆成、吉安市政协原副主席林翘银等18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各设区市纪委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上饶市查处了德兴市委原书记何金铭;九江市查处了武宁县委原副书记、原县长饶思汉;新余市查处了渝水区原常务副区长郭文林。